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继续教育学院按照《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指引》开展校外教学点设置与备案工作。经各教学点申请,学校经过考察摸底、整改讨论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我校完成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吉林省省外校外教学点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式名单如下:
新疆地区
叶城县技工学校(保留)
石河子中山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增)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宁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保留)
灵武市博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增)
海南省
海南南洋职业培训学校(保留)
公示期为7天(2023年1月20日-2023年1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432-6218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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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0日